墨西哥商标使用声明的规定

发表时间:2020-03-03 16:14作者:智凡知识产权

墨西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8年修订了知识产权法,目前已正式生效。关于墨西哥商标使用声明(Declaration of Use)的规定,引起广泛讨论甚至理解方面的争议。新的法律规定实施有一段时间了,智凡知识产权根据代理过的几个案件,将墨西哥注册商标使用声明的有关规定梳理如下,便于大家进行墨西哥商标注册或者对墨西哥商标续展时,正确应对。


首先,对于在2018810日之前已经注册的墨西哥商标,不必单独提交商标使用声明。但是对于这个日期之后进行续展的商标,必须在续展的同时,提交使用声明。仅提交声明即可,不必提供商标使用证据。


对于2018810日之后注册的商标,在注册满3年后的3个月内,必须提交使用声明。


提交商标使用声明是强制性的,商标注册人未及时提交会导致商标被直接注销。




文章分类: 国际商标资讯
分享到:
智凡知识产权 Z&F INTELLECTUAL PROPERTY
鄂ICP备17023326号-1
特别声明:本网站图片等素材来自凡科建站网或其他免费图片网站,部分图片或字体的使用权系合法授权取得。但疏忽在所难免,若您认为某些元素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本公司重视隐私保护,您在咨询过程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等信息,除用于反馈咨询结果外,均不会与第三方共享。当然,互联网上的传输或存储方式均无法确保信息绝对安全。若您的个人信息因网络完全受到破坏而被盗用,我们将全力协助您展开维权。
手机/微信:159 0278 0796; 186 2780 1881
QQ:282 536 8582; 2011 2363 联系邮箱:mail@zhifanlaw.com 联系电话:027-8722 9296 联系地址: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68号CFD时代财富中心6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