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商标法修订 新增商标加急注册发表时间:2020-12-25 14:12 台湾知识产权局(台湾称“智慧财产局”)于2020年10月27日将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审,对台湾商标注册有关事项进行了修订。本次修正草案的重点内容,简要说明如下:
1. 修改商标代理人的资格要件 现况:得充任商标代理人者,仅以在台湾有住所为要件。 修正草案:1. 在台湾有住所 2. 具备办理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程序相关事项之专业能力者 3. 向商标专责机关申请登录
2. 强化商标代理人管理制度 现况:对于商标代理人并无任何管理制度。 修正草案:强制商标代理人登录名簿,以供外界查询,且为维系商标代理之服务质量,强制要求商标代理人每年应完成一定训练时数。
3. 新增商标注册申请案之加速审查机制 现况:并无商标加速审查之制度,所有案件均照申请日之先后逐一审查。 修正草案:新增商标加速审查制度,在申请人有实时取得权利之必要时,得叙明事实及理由,缴纳加速审查费后,由商标专责机关进行加速审查。
4. 删除申请废止程序要件的规定 现况:现行条文中,明订申请人提出废止申请时,若无具体事证者,商标专责机关得径为驳回。 修正草案:删除有关「无具体事证」之规定,只在申请人之申请显无理由时,商标专责机关才得径为驳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