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驳回复审获胜!智凡助力EARTHTV成功落地发表时间:2017-07-06 00:00作者:智凡知识产权 智凡知识产权代理的“earthTV”商标驳回复审案,分别在第38类和第35类复审成功,获得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注册的裁定。
申请人是一家德国跨国公司,通过安装于全球各地的高清摄像头,向全球200多个国家提供高清视频内容,日均观众超过2亿人次。申请人此前曾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,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,并请求在中国获得商标延伸注册保护。但中国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在第35和38类的注册申请,理由是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。申请人不服该商标驳回决定,委托智凡知识产权提出了商标驳回复审申请。
针对第38类商标近似的问题,智凡商标代理人通过细致的辨析,认为申请商标earthTV与引证商标EARTHSERVICE不构成近似商标,并通过收集申请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使用证据、相关消费群体的认知度等,证明申请商标核定注册后并不会造成混淆。最终,商评委接受了我方的复审意见,裁定申请商标在第38类核准注册。
针对第35类的驳回,智凡商标代理人仔细调查了两件引证商标的背景,认为极有可能未实际使用或已经停止了使用(调查发现其中一家荷兰公司已破产多年),于是一方面充分辨析了earthTV与EARTHADVERTISEMENT、EARTHWATER不近似,一方面对两个引证商标均提出了撤销申请。最终,成功撤销了两个引证商标,扫除了第35类的注册障碍,第35类也复审成功。 |